“科技普惠”还是“数字排斥”: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对家庭金融健康的影响研究
霍伟东;封秋硕;家庭金融健康是衡量普惠金融成效与金融体系韧性的重要标尺。本文基于2015—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实证分析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对家庭金融健康的影响。研究发现,数字化转型显著提升家庭金融健康,并通过提升数字金融素养、降低金融风险容忍度、优化金融生态途径实现。异质性分析显示,脆弱群体受限于数字鸿沟,可能出现效应减弱甚至“数字排斥”,而强金融监管、银行同业竞争与完善数字基础设施能够放大数字化转型的普惠效应。进一步分析发现,在“接入—使用—效用”三级数字鸿沟约束下,该效应逐级递减。研究为提升数字金融素养、弥合数字鸿沟、推进包容性金融政策提供了实证支持。
“科技普惠”还是“数字排斥”: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对家庭金融健康的影响研究
霍伟东;封秋硕;家庭金融健康是衡量普惠金融成效与金融体系韧性的重要标尺。本文基于2015—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实证分析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对家庭金融健康的影响。研究发现,数字化转型显著提升家庭金融健康,并通过提升数字金融素养、降低金融风险容忍度、优化金融生态途径实现。异质性分析显示,脆弱群体受限于数字鸿沟,可能出现效应减弱甚至“数字排斥”,而强金融监管、银行同业竞争与完善数字基础设施能够放大数字化转型的普惠效应。进一步分析发现,在“接入—使用—效用”三级数字鸿沟约束下,该效应逐级递减。研究为提升数字金融素养、弥合数字鸿沟、推进包容性金融政策提供了实证支持。
家庭债务对收入流动性的抑制效应:机制检验与债务阈值
袁歌骋;李娟娟;潘敏;“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增强居民发展能力成为重要政策导向。基于2011—2019年CHFS数据,从“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两条路径出发,考察家庭债务对收入流动性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第一,家庭债务水平的提高显著抑制家庭收入向上流动,该结论在多种稳健性检验下保持稳健;第二,机制分析表明,家庭债务通过财务杠杆渠道有助于放大短期资产收益率,但同时通过损害心理健康、弱化社交网络支持及抑制教育投入的代际传递渠道损害家庭长期发展能力,后者的挤出效应更为明显;第三,家庭债务对收入流动性的抑制效应存在阈值特征,仅当债务水平跨越一定警戒线后,其抑制作用才显现,且农村家庭的债务承受阈值低于城市家庭;第四,零工经济的发展能有效缓解家庭债务对收入流动性的抑制效应。研究结果为理解家庭债务扩张的收入分配效应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也为构建差异化的家庭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提供了经验依据。
新《证券法》实施提高了投资者保护水平吗?
李佳悦;何熙琼;王思博;本文以2015—2023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修订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法系统检验其对企业层面投资者保护水平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在监管威慑效应主导下,新《证券法》的实施显著提升了企业层面投资者保护水平,这一结论以会计投资者保护指数作为核心指标得到直接印证,且经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机制检验表明,新《证券法》主要通过三大路径发挥作用:一是强化法律保护约束,倒逼公司治理优化;二是优化社会监督网络,推动外部审计质量提升;三是激活市场定价效率,优化市场信息生态。异质性分析显示,新《证券法》实施效应在国有企业与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中更为显著,在投资者管理水平更高的企业和平均受教育年限高的地区中政策效果更具持续性,表明法律政策效应不仅取决于法律威慑力,也取决于政策响应能力。此外,新《证券法》实施还能有效提升企业投资效率、降低股价崩盘风险,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供了制度支撑。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仅为评估新《证券法》实施效果提供了微观层面的经验证据,也为完善中国特色投资者保护制度提供了理论参考与政策启示。
新《证券法》实施提高了投资者保护水平吗?
李佳悦;何熙琼;王思博;本文以2015—2023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修订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法系统检验其对企业层面投资者保护水平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在监管威慑效应主导下,新《证券法》的实施显著提升了企业层面投资者保护水平,这一结论以会计投资者保护指数作为核心指标得到直接印证,且经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机制检验表明,新《证券法》主要通过三大路径发挥作用:一是强化法律保护约束,倒逼公司治理优化;二是优化社会监督网络,推动外部审计质量提升;三是激活市场定价效率,优化市场信息生态。异质性分析显示,新《证券法》实施效应在国有企业与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中更为显著,在投资者管理水平更高的企业和平均受教育年限高的地区中政策效果更具持续性,表明法律政策效应不仅取决于法律威慑力,也取决于政策响应能力。此外,新《证券法》实施还能有效提升企业投资效率、降低股价崩盘风险,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供了制度支撑。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仅为评估新《证券法》实施效果提供了微观层面的经验证据,也为完善中国特色投资者保护制度提供了理论参考与政策启示。
“数能”政策协同、公共服务供给与城市降碳增效
曹景林;郭熠倩;我国正处于数字经济与能源体系深度融合的关键时期,探究数字化转型政策与能源转型政策的协同效应对实现降碳增效双重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以“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与“新能源示范城市”双试点政策作为“数能”政策协同的典型代表,基于2011—2023年278个城市的面板数据,采用三重差分模型探究在政府公共服务的支持下,“数能”政策协同对城市降碳增效效应的影响及其路径。研究发现:政府公共服务支持的“数能”政策协同,能够显著促进城市降碳增效效应,经过稳健性检验后,研究结论依然成立。其中,数字化的绿色创新关联和数字化的能源优化关联发挥着显著的机制作用。“数能”政策协同不仅促进本地降碳增效效应,还对周边地区产生显著正向溢出;降碳增效效应在资源薄弱型城市更为明显,资源薄弱型城市更倾向于通过数字化的能源优化关联实现该效应。
国际高标准数字经贸规则南向扩散与数字服务贸易——基于履约柔性和发展援助视角
马梦涓;余紫菱;马莉莉;全球南方国家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滞后于北方国家,如何推动南北国家共享数字红利已成为全球数字治理的重要议题。文章从履约柔性与发展援助视角,探究国际高标准数字经贸规则南向扩散对数字服务贸易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国际高标准数字经贸规则南向扩散能够促进全球南方国家数字服务贸易,具体来看,履约柔性在跨越临界水平后促进作用明显增强,发展援助呈逐步累积的促进作用。并且,弥合数字鸿沟、收敛数字技能与破解数字孤岛是关键传导机制。同时,履约柔性在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南方国家及经济规模较小的北方国家中作用更为突出,而发展援助则相反。此外,国际高标准数字经贸规则模板通过贸易网络、投资关联与地理联系产生制度邻接效应,使未参与协定的南方国家间接嵌入相关规则环境,从而促进数字服务贸易。文章为推动全球南方国家融入国际高标准数字经贸规则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
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与主业绩效——来自中国上市企业年报文本识别的经验证据
易露霞;吴非;常曦;企业数字化转型是数字经济时代下的重要微观体现,这会对企业的经营绩效产生显著影响。本文基于沪深A股上市企业2007-2019年的数据,通过企业年报文本识别的方法,刻画出企业数字化转型强度,并研究数字化转型对主业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数字化转型强度越高,则主业绩效越好,上述结论在经过多重稳健性、内生性处理后依旧成立。从机制路径来看,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够强化内部控制能力、吸引QFII机构持股、提高创新动能,这些都有助于主业绩效的提升。此外,对于不同的企业而言,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主业绩效的驱动效果有着较强的非对称性特征,具体而言,对国有企业以及"初创期—成熟期"企业,其提升效果更为显著;对于具有较强脱实向虚偏好的企业而言,数字化转型的绩效驱动力较差。本文为企业数字化发展提供了相关启示。
商誉减值会计经济后果分析
吴虹雁;刘强;本文在考察了新准则下上市公司商誉减值政策的基本执行情况后,从商誉减值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和及时性两方面对商誉减值会计经济后果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新准则时期披露商誉减值的公司数较旧准则时期出现了明显的增幅且新准则时期的商誉减值较旧准则时期的商誉摊销具有显著的增量价值相关性,商誉后续计量的会计政策变更有效地鼓励了上市公司主动披露其私有信息,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但是新准则时期上市公司每年计提的商誉减值额波动率非常高,通过处置子公司注销商誉减值准备的上市公司也越来越多,且商誉减值的计提时点要显著滞后于股票收益率降低的时点,延期计提的时点可能为两期。因此,建议准则应强化披露商誉减值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同时应进一步压缩管理人员职业判断的空间。
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与主业绩效——来自中国上市企业年报文本识别的经验证据
易露霞;吴非;常曦;企业数字化转型是数字经济时代下的重要微观体现,这会对企业的经营绩效产生显著影响。本文基于沪深A股上市企业2007-2019年的数据,通过企业年报文本识别的方法,刻画出企业数字化转型强度,并研究数字化转型对主业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数字化转型强度越高,则主业绩效越好,上述结论在经过多重稳健性、内生性处理后依旧成立。从机制路径来看,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够强化内部控制能力、吸引QFII机构持股、提高创新动能,这些都有助于主业绩效的提升。此外,对于不同的企业而言,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主业绩效的驱动效果有着较强的非对称性特征,具体而言,对国有企业以及"初创期—成熟期"企业,其提升效果更为显著;对于具有较强脱实向虚偏好的企业而言,数字化转型的绩效驱动力较差。本文为企业数字化发展提供了相关启示。
数字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升级与城市碳排放
葛立宇;莫龙炯;黄念兵;数字经济发展可能赋予了我国“双碳”发展战略新的动力机制。本文采用2011—2019年中国27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面板数据,分析了数字经济发展对于城市碳排放的作用及非线性影响机制和空间效应。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显著促进城市的碳减排,在通过相关工具变量内生性检验和动态效应等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是数字经济促进城市碳减排的重要中介机制。数字经济发展影响城市碳减排具有倒U型的非线性特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能够促进倒U型拐点提前形成,数字经济发展对于城市相邻地区的空间溢出效应也具有显著性。本文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证实了在中国具体情境下数字经济发展和碳排放的关系同样遵循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的规律。
数据资产信息披露、机构投资者异质性与企业价值
苑泽明;于翔;李萌;数据资产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价值,企业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也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基于2007—2020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运用文本挖掘方法构建数据资产信息披露指标,并利用混合OLS模型实证检验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及机构投资者异质性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企业披露的数据资产信息越多,企业价值越大。从机制路径来看,数据资产信息披露通过提升信息透明度、吸引技术型人力资本、缓解融资约束,进而促进企业价值提升。此外,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发挥着正向的调节效应,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没有发挥调节效应。进一步研究发现,数据资产信息披露的促进作用在金融科技数字化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企业、行业内竞争程度高的企业、高科技属性的企业以及研发强度高的企业中尤为显著。因此,相关部门需完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制度准则,以增强企业数据资产信息披露水平,提高信息透明度,缓解融资约束,实现企业价值提升。
数字普惠金融的居民消费水平提升和结构优化效应研究
江红莉;蒋鹏程;本文基于2011-2017年省级面板数据,构建动态面板模型,实证研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居民消费水平和结构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提升了居民消费水平,优化了居民消费结构,实现了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经过内生性处理和稳健性检验后,这一结论仍然成立;数字普惠金融对消费水平和结构的影响因总体消费水平高低、结构化消费水平高低、消费群体以及数字普惠金融结构的差异而呈现异质性;数字普惠金融主要通过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和优化产业结构两种机制提升居民消费水平和优化消费结构。本文拓展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居民消费影响的研究边界,丰富了关于居民消费结构的文献,并为中国扩大内需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有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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